从“私臣”到“公仆” 王怡   《中国历代政治得失》钱穆著   秦汉之际,废封建而置郡县,所谓“化家为国”。原有的旧贵族纷纷倒下,惟 有一家成为九五之尊。封建制下,封建主依靠家臣进行管理,是为“私臣”。化为 政治国家之后,官僚体系慢慢形成,朝廷所设之官职,是为公职,虽然名义上皇帝 对于人事任免有最终决定权,任命亦以皇帝本人名义发出,我们却不能再简单地视 其为一种以皇帝私人为雇主的雇佣关系了。虽然在皇权专制主义之下,有着君叫臣 死,臣不得不死的威权,但依据儒家的教义,国家官员也并不能简单地视为仅仅对 皇帝一个人负责。   余英时认为,“由私臣转化为公职是历史上官僚制度发展的形态之一,中国自 战国以来即有此转化,自秦汉大一统而益为显著”。钱穆先生从汉以来的官职称谓 上分析了这种转化的痕迹。最明显的是宰相制度。按余英时的说法,宰相制度的演 进分为三个阶段,即秦汉的三公九卿制,唐宋的三省六部制,和明清废相之后的内 阁制。单单就“宰相”一词看,所谓“宰”,本是封建时代负责贵族家庭祭祀的家 臣,由于祭祀一事至关重要,当时天子诸侯乃至一切贵族公卿家里的管家,都叫做 “宰”。而“相”者,与“丞”一样,副贰之义也。所谓“丞相”,字面上理解就 是副官,如今日结婚时的伴郎伴娘,便俗称“傧相”。封建时代封君们的管家,习 惯上在内称“宰”,出外则称“相”。   三公中的“御史中丞”一职,这个“中”是指皇宫当中,中丞就是大内的管家。 字面上看也是一个“私臣”,却由此发展出中国历史上有名的监察台谏制度。再有 “尚书”一词也是如此。汉代时皇帝有六个“私臣”,称为“六尚”,分别是尚衣、 尚食、尚冠、尚浴、尚席和尚书。尚书等于是一个大内秘书,结果后来却出宫去发 展成国家的政府骨架。   英国的官僚制度也是循着这个途径来的,使政府逐步脱离于王室。这个过程比 我们晚得多,却比我们来得干脆。Chancellor本来也是一个私臣,是为英王起草文 书和保管王印的人,类似我们的尚书或者中书。13世纪后慢慢转化为政府的公职, 成为大臣之首,即首相。办公既然繁忙,以后便搬出宫去,从宫廷中分化出来。 (我们直到清朝,中央政府的办公地点都在紫禁城内)到了爱德华三世(1327- 1377),首相府正式成为独立的政府机构,英王绝不能再视首相为私臣了。令人兴 奋的是,英国的政府从王室中一旦独立出来,就从此不再受到王权的横加干扰。背 后的原因也很简单,就是有封建贵族撑腰。贵族与王权之间的对抗和妥协,使得一 个独立的政府终于成为可能。   归结到一句话,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就没有可以终于独立于君主个人的政府。 也就没有真正的和彻底的从“私臣”到“公仆”的转化。   而废封建置郡县之后的官僚制度,最大的害处并不是消灭了贵族,而是消灭了 一种传统的、可以对皇权构成压力的多元力量。它取消了在“皇帝”或者“国家” 之外的独立的财产权。这是釜底抽薪,其他方面的任何独立就都成为无源之水。在 一个金字塔结构当中打击了中层,也就等于打击了整个下层,使一个社会渐进的民 主化失去可能。   尽管相比之下,中国历史上从“私臣”到“公仆”的转化未免令人沮丧,但即 使在一个所谓皇权专制主义的传统中,借助于儒家的伦理力量,和一个庞大的、足 以“令一个拥有绝对权力的君主也要一筹莫展的”(韦伯语)官僚集团,中国历史 上的政府和皇室,一度在事实上实现了适当的分离。尼采的名言,“几乎所有的政 党都懂得,为了自我生存,就不应使反对党失去所有的力量。”这句话并非一种警 告,而是对于事实的描述。我们可以反过来理解,一个体制如果可以长期较稳定的 生存,那么这一体制中必然存在反对的力量。列文森就认为儒家与君主制之间存在 着基本的对立关系。而且在近代,正是这种对立关系和张力的消失,而不是简单的 暴力革命,才造成了根深蒂固的君主制彻底失败。   按照钱穆的观点,汉代到唐代,中国政体中的皇权都在事实上受到政府的有效 钳制。政府职位从“私臣”到“公仆”的转化已经体现出针对皇权的某种离心力。 尤其是在唐朝,中书省和门下省组成的“政事堂”成为事实上的最高国务机构。中 书负责拟旨,由皇帝拍板,再交门下省审议,同意则“副署”,反对则可以“涂归”, 亦称“封驳”。虽然并无成文之法,皇帝的“圣旨”必须要由宰相签字才生效这种 习惯,却长期以来形成一条不成文的“自由大宪章”。直到普遍认为相权低落的宋 朝,开国时太祖欲派赵普为相,因为当时宰相全部空缺,找不到人“副署”,无法 颁布赦令。朝臣依据以往的先例提出各种权宜之计,最后决定由开封府尹赵匡义副 署,才敢把圣旨发出去。又到了南宋快亡国时,宁宗皇帝常常不顾体统,随时颁布 手令,称为御札。在这种穷途末路的时候竟然都还引起了群臣的激愤,说事不出中 书,是为乱政。道统更迭之际的人事任免,皇帝尚且不能乾纲独断,政府与皇权的 分离不能不说是较为明显的。所以余英时认为,中国的专制主义,只能从明清开始 算起。   举一个例子就可以看出,从“私臣”到“公仆”的转化自明清以来,是不断在 倒退,还是不断在前行。如果说自明清到民国,随着专制主义的加强,这一进程是 在朝着天下为私的道路反动,那么我们也可以问:从清朝末年开始的革命叙事是否 就真的可以翻天覆地,扭转这一趋势?   我要举的这个例子在财政上。上述英国“由私臣转化为公职”的过程中,最早 从王室中独立出来的官职就是“财政大臣”(chamberlain)。这一职位本来也是 英王私人的账房先生,他的独立显示出王室财政和国家财政的分离。我们老百姓都 明白,分家首先就是分钱,钱不分开,而说什么什么要分开,那等于糊弄人。   中国历史上是否有此分别呢?肯定地说,自然是有。汉代的皇室财政和国家财 政就分开了,一个政府的财政部长,叫做大司农,一个皇帝私人的财政部长,叫做 少府。从此以后直到清朝,这一财政上的分别都是泾渭分明的,皇帝厚着脸皮动用 政府财政的事,当然也时常发生。因为在君尊臣卑之下,皇帝的权威只有习惯上和 事实权衡上的制约,并无法理与逻辑上的禁区。但是名分定了,总归是一件好事。